p;
78、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指定部门或者机构对食品摊区进行管理。()
79、被指定管理食品摊区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摊区食品经营规范。()
80、被指定管理食品摊区的部门或者机构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配合开展核查处置。()
81、申请食品摊贩登记卡,应当提交食品摊贩经营信息登记表,登记信息包括食品摊贩姓名、身份证号、现住所、联系方式和经营品种、经营方式(销售、制售)等。()
82、食品摊贩登记卡应当载明食品摊贩的姓名、摊位号、经营品种、经营方式(销售、制售)、联系方式、投诉电话等内容。()
83、食品摊贩登记卡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的,食品摊贩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办理延续手续。(X)
84、食品摊贩应当遵守食品摊区食品安全制度,执行食品摊区食品经营规范。()
8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负责对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行为依法查处。()
86、现阶段,国家实行食盐专营管理。()
87、食盐生产企业不得使用食品添加剂。(X)
88、未加碘食盐的标签应当在显著位置标注“未加碘”字样。()
89、食盐生产经营者发现其生产经营的食盐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经营,依法实施召回。()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8页 / 共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