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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凛当然也赞同:“好,我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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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佳明摆手:“现在用不着,到时候你们把猫捉进来就行,我碰不了。”他虽然猫毛过敏,但一颗爱猫的心从不脱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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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项目要交付的东西也多。程凛忙一上午,抽空给麦麦点了个中午饭,下午又是客户来,带袁佳明三个人关起门聊了一个多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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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客户送走,程凛陷在座椅里喝水。他想起前几天自己太无聊使唤猫:“麦麦,给我倒杯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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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麦殷勤接旨,端过来时还眼巴巴说:“你的杯子好漂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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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杯子是程凛团建时自己做的,上面的图案就是橘猫金色的毛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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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开始想下次是不是也该烧一个类似的杯子给麦麦用。既然他这么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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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在不行就自己去用白色马克杯呗,就一个杯子。他到底在坚持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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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凛盘算多了,开始有点想念麦麦了。麦麦一个人在家做什么呢?这几天也不给他发消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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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都是贱的,见到有消息进来挺新奇快乐,就是不知道怎么回,也借口说自己忙。现在麦麦不给他发消息了,他又要心里不是滋味,思索到底为何不再给他发的理由——只是大概电视剧和手机都比现在的程凛有意思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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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凛掏出手机,拨了个座机号码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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嘟嘟嘟。没人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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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然不接他电话。程凛右眼皮跳,联想到叛逆期之类的词语。他又打开监控,决定看看麦麦在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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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人意料,客厅的电视机罕见关着,人也不在沙发上。麦麦平时抱着的小毛毯叠成豆腐块放在一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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