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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决定双管齐下,与张澜和罗纶召集保路同志会一百多名股东会员代表,再次去总督府面见“护理总督”王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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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纶针对四国借款合同和“歌电”,起草文书逐条予以驳斥,指出借款合同“丧权卖国”“出卖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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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人文在总督府会见了蒲殿俊等人,罗纶递交了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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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殿俊反映了股东对“上谕”和“歌电”的意见,请总督王大人再次上书清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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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能够收回“上谕”,废止借款合同,撤销铁路国有的成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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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人文当即答复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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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股东的意见和诉求,我立刻代你们电奏北京,并代你们力争川汉铁路的股权和筑路权。如果不行,我就再奏再争。哪怕争到我丢了官,能把我的责任尽到,我也是快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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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人文即向朝廷上奏章,其中申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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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人之所极端反对者,不在于借款,而在借此丧失国权之款;不在于路归国有,而在名则国有,实则为外国人所有。如果任由外人侵我国权,奴我同胞,必将导致渐进而灭我祖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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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廷接到王人文的奏章后,更加严厉地斥责王人文无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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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令他对以保路为由的“生事者”,进行坚决打击。倘有“匪徒”从中作乱,按照惩治乱党的条例格杀勿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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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电令屠夫赵尔丰,加速赶回成都,接替王人文,控制四川全局。\n\n\n\n', '\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