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了好大的劲才从他手里得到满意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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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史如此,那圣人的嘴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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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娘子捧着心肝,急的都生了口疮,又不敢在简雨晴跟前表现出来,只好自个儿带着人去外头转了转,回头又拉着简云起与简岚两个聚在后头琢磨,想给简雨晴出出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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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人说,这边有些人家做的菜可富贵了。”在长安城住了段时间,简娘子也认识了不少住在附近的官娘子。她想了想,把自己打听的事儿说出口来:“说是一道名为羊头签的菜品,一个羊头只有两片脸肉可以用来做菜,其余都要弃而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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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螃蟹也与咱们那不同,说是只取蟹钳里的肉,再用上好的葡萄酒去了腥气,才能与各色大料一道炖煮成汤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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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户人家,说是蒸煮个胡瓜得用十头鸡,弃鸡肉而只用胡瓜,教人匪夷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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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还有人家用蜜瓜与甲鱼一般炖汤的……”简娘子不打听也罢,打听了以后被长安城的富贵体面惊得头皮发麻,焦虑不安,拉着儿女念念叨叨,把自己听来的传闻逐一说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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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也是极少数人,你儿子我哪里这般吃了,每日不就清粥小菜。”简云起皱了皱眉,对这些奢靡之行很是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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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几品,哪能和人家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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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几品不几品的事,我如今的上峰张官人平日午食只用两三道菜品,还有方长史明明是名门士族出身,吃食上也不铺张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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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也不一样。”简娘子板着脸,咬着牙根道:“过几日,晴姐儿可是要为圣人做餐食——那可是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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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娘子再说一遍都觉得不可置信,震撼非常:“圣人吃的餐食,不得比他们来得更奢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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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娘有什么好主意?”简岚好奇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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