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的少女就更稀少了。
不论任何事物,都讲究一个物以稀为贵不是。
所以,在我新华想要娶一个汉家女子为妻,那聘礼肯定是极为厚重的。
可若是咱家的闺女去了工厂做工,这般抛头露面,会不会让人轻看几分?——
夜色深沉,万籁俱寂,刘阿水独坐在院子里,就着一盘生,喝着闷酒,心里很是郁郁,仿若这浓重的夜色,化不开,散不去。
长子明仔酒后微醺地回来了,脚步有些虚浮,身形在月光下晃晃悠悠。
借着清冷的月光,他一眼瞥见父亲坐在院子里,眼中瞬间闪过惊喜之色。
“阿爹。”明仔大着舌头坐在了父亲对面,伸手在碟子里摸了几颗生塞到嘴里,含糊不清地说道:“厂子里刘头告诉我,下个月厂子里要招录一批机械设计学徒,学成了月薪会涨到五银元……”
“你想去?”
“嗯。”明仔的喉结滚动着,“但是,得先通过算数考试……”
刘阿水愣住了。
“爹,我有信心考过的。”明仔以为父亲在怀疑他的能力,遂极力证明着自己,“在小学堂的时候,我的算数就是极好的。虽说现在过去了五六年时间,但我只要稍稍翻翻课本,去夜校补一补,便能重新捡起来。我还经常写字来着……”
刘阿水的目光看向长子的手。
犹记得,他的手掌上曾有不少茧子--不是农人的硬茧,而是握笔磨出的软茧。
想到此点,他胸口有些发闷。
小时候,他老爹曾说过一句话“识字不如识潮”,在那靠海吃海的年月,这句话就像金科玉律,深深印在他脑海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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