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的小乞丐搬到车上去安顿好了,童夫人这才近距离瞧了眼这乞儿,“面白唇薄,倒是个好长相。”
在这个过程中,童洛锦自始至终一言不发,她的眼睛里瞧不出半点情绪,就那么直愣愣的、一眨不眨地落在那乞儿身上。
十几年的倾心相待,一朝的愤恨燎原,原以为再相见会点燃她内心最浓烈的那把火,但是当设想的场景发生了,她的喜、她的怒、她的哀、她的怨都被重重灰烬掩藏起来了,只剩下点点将灭的火星。
她十分迟缓地伸出手,指尖点在童温祺的眼角,轻声道:“娘,他的眼睛真好看。”
童夫人看看她,又看看躺着的乞儿:“我儿,你的病是不是没好利落?”这隔着眼皮呢,哪里瞧得见眼睛?
因为捡了个乞儿,童夫人的礼佛之旅只得匆匆结束,回城寻了个大夫,为这小乞儿从上到下检查了个遍,最后得出的结论是——饿的。
多吃点好的就行了。
果不其然,没扎针没喂药,半个时辰后小乞儿自己醒了。当时童洛锦正巧坐在床沿边,床上的人一眨眼便与童洛锦四目相对。
果然啊,还是那双墨珠般的眼睛。
“要不怎么说是缘分呢,”童夫人抿了口茶,瞧了眼藏在童洛锦背后的小男孩,“我瞧着,他同你倒是亲近。”
要不是她眼下七岁,不好做太不符合年龄的表情,她一定冷笑三声,道“怕是孽缘”。
只是她现在还是个七岁的娃娃,只能眨眨眼,道:“许是他第一眼瞧见了我,便如雏鸟识亲一般,赖着我罢了。”
不怪旁人说他阴郁,童温祺刚刚被捡回童家的时候就是一头蓄势待发的小兽,永远警觉,永远风声鹤唳,瞪着眼睛,张着獠牙,蛰伏在角落里。不过说来也奇怪,便是这样一个怪人,对着童洛锦的时候却难得地收起爪牙,变得像个猫儿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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