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头顶的蓝色词条,心中一叹,蓝色虽好,但怕是拿不到了。
【王春生非常看好《童话》,更看好宿主,他希望能以最低60%的版权合作方式和宿主签下至少3年的歌手约】
情况呢,看上去还是不错的。
最起码眼前这人不是有眼无珠之辈,对《童话》和自己还是非常看好的。
给出的条虽说距离宝箱中给出的底价还有不少空间,但也比这两天谈过的其余几家都要好了。
但问题是,就算是宝箱里给出的底价,路江也会不同意。
60%版权合作,也就是《童话》的版权收益,正大国际要占6成。
而且还不单单是《童话》这一首歌,未来三年里路江写的所有歌他们都要占6成!
要知道版权收益是一首歌最重要的部分,给别人五成,那就是说未来《童话》参与的所有商业用途的活动都得给人分成。
太霸王条款了!
但就是这样,这在市场上已经算好的了。
没办法,谁让对方掌握了歌手的命脉呢。
在当下网络还未兴起的年代,歌手要红,仅凭歌手自己肯定是不行的。
必须要依靠唱片公司来制作歌曲、宣发销售、版权管理等等。
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宣发渠道。
比如电台、电视、报纸杂志等高端渠道,一般都掌握在大公司手里。
小歌手和未成名歌手没有这个资源,想出名就得任人宰割。
路江自然不想任人拿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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