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了一下,幸好自己穿的高跟鞋不高,要不然真的会扑个狗吃屎。
何甜玉回头看了一下,原来是王笙,王家的千金。
她还穿着少女时期常穿的那种泡泡袖洋装,只是布料更贵,颜色更淡,像是在刻意营造一种“不谙世事”的氛围。王笙身后还跟着两个同样打扮精致的女孩,显然是来凑热闹,也顺便看戏的。
“哟,”王笙扬了扬眉,全然不见暗中推倒人的刻薄。她语气轻快地像在打招呼,“你还真来了。我还以为你这‘临时选手’不会被放进来呢。”
何甜玉并不回应,只看了她一眼,便准备转身。
王笙却上前半步,声音刻意放轻,说得刚好能让旁边几个路过的宾客听见:“不过也对,许姨一向疼你嘛。她说你英语好,又会写稿子,经常做这种陪玩的工作,不过这次的机会,可不是你那种身份能争取到的。”
那一瞬间,何甜玉差点说不出话来。她想起初中时候随妈妈住在王家佣人房,后来不知道为什么王笙开始恶毒的刁难她——把她吃剩的蛋糕随手丢到她脚边,冷笑着说:“这就是你们‘那种人’该得的——只配吃剩饭剩菜,永远也别想坐上真正的桌子。”
更让人难堪的是,有一次在补习班门口,王笙和同学指着她的衣服大声嘲弄:“你妈妈?呵,她不过就是爬上了主人的床,才有了你这个半路出家的‘千金’罢了!想当真千金,先把自己的身价洗干净再说!”
她一开始会反驳,会扑上去抓王笙的头发,可后来,她不得不承认——王笙并没有说错。那些她年少不明白的、藏在夜色和低声耳语里的隐秘,一点点拼凑成完整的图景。她终于明白,母亲的确是用那样的方式,还了50万的债务,还为她换来了一个暂时安身的地方,换来了被容忍的资格,换来了她始终不愿正视的“体面”。
她想躲开王笙,却被她不依不挠的扯住,忽然听见一个低沉的男声插了进来:“王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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