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被这奇怪的思念烦得不行,索性往大床上一扑,趴成海星形状,企图用睡眠挤走奇怪念想。
可她到底天真,梦境向来只会与愿望作对。
想梦到的,梦境决不给;想遗忘的,梦里反复出现。
她的白日梦的主角还是闻笙。
不同的是,梦里的闻笙比现实里更加沉默。
像是导演忘记给她安排台词,闻笙面对着自己,只是淡淡微笑,柔柔对视,轻轻抚摸。
啊,记起来了!闻笙在梦里揉了自己的脑袋。
醒来时,迟绛发觉自己心脏砰砰跳得厉害。
只是被摸一下脑袋,就心慌成这个样子,这感受令她陌生又新奇。
当然,新奇不缘于被摸脑袋这件事,而是被摸头时,自己心脏忽然湿哒哒的。整颗心像才过蘸墨水的毛笔尖,跃出旺盛的表达欲。
是的,就是像毛笔迫不及待与宣纸接触那样,在梦里的那一刹,她莫名渴望与闻笙更贴近。
好怪。不对劲。
迟绛在床上打了个滚,趿着拖鞋走下床,到冰箱取了瓶酸梅汁一饮而尽。
她试图找到一个可以自洽的逻辑,好让自己心安理得地接受一个不合常理的事实:
明明并不喜欢闻笙这样冷冷的性格,却总被与她相关的一切占据注意力。魂牵梦绕的,休息日也不得安生。
迟绛到底是没有想通这个问题,但越是思考,她越是能听清自己内心的声音:
既然舍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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