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曲是专门写给迟绛的,磁带曾经在抽屉里静静躺了三年,直到今天,才终于有机会唱给迟绛。
同行的人隐隐看出端倪,惊讶地看看闻笙,又看看迟绛:“难道你们是……”
闻笙点头,弹出第一个和弦:“没错,是我们。”
是曾经共同围绕着太阳公转的我们,也是如今居住在同一个小小星球的我们。
她的话音落时,远处恰有烟花燃放起来。
所谓宿命感,也不过就是一个又一个的巧合。闻笙和迟绛一起抬头,看着烟花,心里面跟着绽放了许多的欢喜。
迟绛发短消息给祝羽捷:“对不起哦,这次我要背信弃义啦。”
两人爬窄梯登上民宿屋顶,在屋顶上,迟绛轻轻牵住闻笙的手。看着远处的烟火,她开口问:“闻同学,你觉得,我们可以永远永远在一起吗?”
闻笙本能地想要否定“永远”,但她还是很坚定地点点头。尽管她并不知道“永远”是多遥远,但因为是迟绛,她愿意相信这个名叫永远的传说:
“当然会啊。”
“永远、永远、永远都喜欢你。”
反正是十九岁,反正是从未经历过分别的年纪,所以把每一句“永远”都讲得信誓旦旦。
在最西边城市的夜空中,小院里的人嘻嘻哈哈说着故事讲着笑话。
而她们十指交握着,静静望向彼此。
就和在教室里无意中对视的每一次一样,目光交汇的瞬间惊心动魄,热烈地确信自己所说的“永远”是比生命终结还要遥远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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