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友寄。”
孔雀君:“这只是姓氏吧?”
我:“新奈(niina)。”
孔雀君自由发挥:“妮妮宝贝儿!”
从车库里闪现出来的杀手赫然拔枪:“别名是注意没长眼的子弹。”
手枪上膛。孔雀君对上漆黑的枪口的刹那,当即松开我的手,灵敏而夸张地弹跳退散。他的脸上隐约冒出真情实感的冷汗,嘴里却仍是轻松地埋怨着“里包恩君你也真是的”、“小气的男人可不会受欢迎”之类的话。
而他不远处的伙伴,那位金发的厚刘海少年咧起事不关己的大大的笑容,慢悠悠地说着风凉话。
“别逃啊。要是跟里包恩打起来,”他说,“我会在旁边一边鼓掌,一边期待你的死相好看一点的,路斯利亚。嘻嘻。”
我:“……”这应该是真朋友。
路斯利亚一听,揪着眉,不满地扭头抗议:“至少也要帮人家拍一张人生照片吧!”
贝尔·菲戈尔语气不变:“才不要,你这个变态。”
正伸手把保镖举枪的手臂拽下来,我忽地注意到一旁的长发男人。
他稍微低着头,额前白色的碎发掩着神情。看起来十分安静。只是很快,他的脸与脖颈接连突起青筋,垂在身侧的手中不知何时出现一把利剑——犹如暴风雨前的平静,火山爆发前的安宁,连不断吵嘴的二人也忽然间默契地静了一秒。
里包恩的手腕从我掌心里抽出。他优哉游哉地捂住了我的耳朵。
下一刻,长毛队长怒目圆睁地抬起头,杂志名场面骤然复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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