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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三十四年,夏。
天还不大亮,黄米胡同陆陆续续来了许多携家带口,穿着新衣的人,里头不乏汉民。
从顺治五年,内城归了八旗,汉人挪到外城,民旗又不让通婚后,黄米胡同已经很久没这么热闹过。
今日是正白旗杜家、小儿子杜容和的大喜之日,这些人不是来闹事而是来吃酒的。
屋里屋外都在讨论婚礼中最引人注目的事——新娘的嫁妆。
“楚家瞧着不显山不露水,没想到家里还有两分底子。”
“我瞧着还有箱冬衣料子,整块儿的灰鼠皮,不便宜!”
楚韵蒙着盖头坐在新房,听着院子里宾客打趣,想起在陕西乡下时,自己也曾跟着老太太吃过喜酒,见过许多平头百姓的嫁妆。
宽裕些的无非一个首饰盒一个脸盆,两身换洗衣裳,更穷些,那就只有新娘人到婆家。
即使楚韵是穿过来的,上辈子也经历过不少豪华婚礼,再看院子里的嫁妆依然要说——这些当真都是好东西。
可惜,东西再好也不是她的。
楚韵耳边响起出嫁前嫂子柯氏的话。
柯氏:“别看杜家是旗人,说到底也是包衣奴才,比咱们家是尊贵些,放到外头,还不够看的,他们家不挑儿媳妇嫁妆。”
楚韵要不是穿来的,还真让他们唬住了。
什么旗人汉人,从古至今,是个婆家人就没不在意新媳妇嫁妆的。
她嫂子这么说,只有一个意思——家里没钱给你置办嫁妆,你死了这条心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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