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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是没有任何偏袒和夸大。
在数百条条例中,明确的阐述了他的人身权益和一定自由。
在这些前提下,他的五年监禁将在一所实验室中,以不违背条例下配合科研实验。
至于研究的是什么?
合同末尾明确的写了。
“研究对象;李青风…”
虽然写了只会定期进行检查,平常不会过多限制人身自由,而且不会进行有害性研究。
但印泥摆在旁边,这手就是迟迟难以按下。
或许是看他一直犹豫,谭辉决定加把火。
“说实话,你们三个都有嫌疑,只不过你证据最足也是自己自首,要是案件迟迟不结,那就得扩大调查面积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