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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皓接过黄峰文递过来的一份文件,是莫萨克·冯赛卡律所发来的合作意向书。
公司法务部已经加班加点翻译整理完毕,阅读起来倒没什么障碍。
唯一的问题是…这玩意儿,跟天书似的!
尤其是涉及到税务和法律条款的部分,弯弯绕绕,条条框框,比他娘的迷宫还复杂!
苏皓自认学习能力不差,可每次一看到这些玩意儿,就觉得脑仁疼,一个头两个大。
黄峰文深有同感地吐槽道:
“更别提这各国税法还三天两头变来变去,简直丧心病狂。
要不怎么说税务师都是高薪职业呢,人家挣的就是这份烧脑的钱。”
“那黄哥您的意思是?”
“嗯…说实话,现在那些大型的金融企业,或多或少都会在那些‘避税天堂’设个点,弄个投资公司什么的,这都快成行业潜规则了。
尤其是那些搞资产管理的,要做海外基金的时候,这几乎是标配操作。
如果咱们以后也打算把摊子铺到海外去,搞搞国际投资什么的。
那跟他们合作一下,搞一个离岸公司,倒也不是什么坏事,至少能省下一大笔。”
不仅是黄峰文,公司里负责评估这份意向书的专业团队,也都认为这个律所的建议,从商业角度来看,确实有其合理性和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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