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事万物,冥冥之中自有天意。
比如她没有想到当年那个灰头土脸的小姑娘,也会长成战场上所向披靡的英气将军,以截然不同的身份和面貌再次来到她身边。
“为什么不跑?”她看着小巷子里面仰躺在地伤痕累累的付祂,小声问道。
付祂笑了笑,她抽着气,像是很疼:“贱命一条,拿了便拿了,我辛辛苦苦讨的钱,不能让他们轻易抢了去。”
刘煜觉得她说的不对:“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命都没了,何来钱呢?”
付祂咳嗽了两声,像是说一句话都很困难,她停顿了许久,道:“我也不知道,反正我不想让他们抢我的东西。等我以后出息了,我一定要把他们每个人都暴揍一顿。”
人之如蜉蝣,朝生暮死。
刘煜笑了,她觉得这个看起来脏兮兮的女孩子很有意思,坦坦荡荡,心如明镜。
她跑去药堂用身上的物什换了些金疮药给付祂擦上。
付祂小声喊着疼,她偷偷抬起眼看面前神色专注的刘煜,觉得这姑娘可真是粉雕玉琢,定是高门大户跑出来的闺秀。
天色渐晚,夕色斜斜地映入这一方狭小的巷子,落在刘煜如画的眉目上。
鬼使神差地,她问:“你......你叫什么名字呀?”
刘煜顿了片刻,方才温柔笑道:“我叫荆沅。”
她点了点头,有些不好意思道:“你可真好看。”
刘煜愣了愣,像是没料到她会这么说,有些赦然。
“我叫付祂。”眼前人眉眼并无女儿娇羞,倒有些英气,只是还未长开,又有些稚嫩,浸润在夕阳里,倒成了另一番大漠孤烟之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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