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放在那边。然而身量和气质都颇为相似。让谭母深深感受到一种来自那些小市民阶级的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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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来。我再年轻二十岁,未必比你差。”sam把钱浣雅的手牢牢握在手心。“你快点好起来,说不定能赶上我们的婚礼。”两个人的左手无名指上,俨然戴着一对情侣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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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谭母看得到谭定坤眼中的深情与真挚,她看得出来他是认真的。人到了这种年纪,知天命,懂伦常,还有哪个女人能够让他这样眷恋和专注呢?谭母自知自己是无权说对错,只好表示了一句“恭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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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啊……我一定会每天,吃饱饭、睡好觉……即使揣着拐杖,也要去参加sam叔的婚礼……”谭政铭说了好多话,已经上气不接下气了。谭母及时拉住他:“好了好了,别说话了,吃点东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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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政铭“嗯”了一声,像个小孩子一样被母亲喂饭,还被那么多人围观的样子十分不好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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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我觉得政铭看着还算正常呢?我们这些人,他都记得啊。”不太好呆在当场的sam,和钱浣雅暂时出去了。刚刚出门,sam便这样低声说了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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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外人就忘光了。”钱浣雅为女儿心焦,但是又不好表现出来,面孔上依旧淡淡的。她发现了谭母对她的目光也有一丝微妙的敌意,女人和女人之间的战争,完全没有硝烟,但是就是从眉眼的角度和表情的细枝末节里能看出端倪。她轻轻抚了一下脸颊,自己和女儿实在太过相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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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谭母爱子心切地亲自喂饭,她又深深理解那种母亲对孩子的保护欲。自己的孩子和另外一个姑娘半夜三更不睡觉跑去开车,还出了这么严重的车祸,任由哪个思想前卫的母亲,都会气得火冒三丈,满怀敌意去对待那个姑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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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她用一种间或可闻的叹气声,中断了刚才这个话题。毕竟再深究下去,会让女儿有点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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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不是怕他忘记了兰兰?”sam轻轻握了握钱浣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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