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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好,我原说潘家是仁义人家,只要说开了就好。”
看看天色,王伦准备拜别了杜迁回家。
“兄弟,你家不是远在临清么,离此间还有三十里地的路程咧,且先到寒舍小住一晚,待明日天明了再回去也不迟。”
黄金庄在清河县西北,临清县尚在清河之南,两下相距颇远。而且在王伦的记忆中,他的家又在县城之南,又远了一遭。
这年头走路全部靠脚,王伦的这幅身子又是个文弱书生,三十里地其实不少了。听了杜迁之言,便有些意动。好在杜迁虽然武功上达不到好汉的水平,但豪爽上有过之而无不及,王伦和他见面只半天时间,便觉得这个人可结交。
于是欣然应允,主要是经过这半天,肚子也咕咕叫了,口袋里又空空,想混顿饭吃。
这杜迁也充分表现了一个落魄好汉的豪迈,不仅慷慨地请他搓了一顿,还殷勤地请王伦到他的家歇息一晚。
这是个什么样的家呢?正应了他自己的话叫做“寒舍”。屋子不大,通共两间屋子,里间是卧室外间姑且算是客厅吧,摆满了各种各样的物件,却没有一件像样的家具。
卧室里更难插足,充分证明了一个单身汉可以邋遢到何种程度。
王伦虽然落魄,却好歹是知书达礼的大好青年、未来国之横梁,后世也是很爱干净的一个人。见了他的卧室,觉得还不如狗窝。
看杜迁活得也不甚利索,就不打扰他了。
反正酒足饭饱,他便坚决谢绝了杜迁让自己住下的好意。当然,理由是离家出走,恐怕家人担心,并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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