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那个打他的小姑娘。
“阿秀有何事?”
王伦不知道,潘公却是知道她是女儿的使女,平素不会到堂上接添水倒茶的差使的。
见家主动问,小姑娘没敢撒谎,却把那双灵动的双眸向王伦看了又看:“小娘子有话,听说刚才奴家不慎打着了王官人,心里着急,特令奴家送药一付,以表歉意。”
这时候潘公才想起王伦挨打之事,急忙动问道:“竟有此事!你身上可好?”
这就不地道了,有没有事你刚才眼睛也瞧到了,需要说得这么婉转么?至于身上好不好,那要看碰到什么事----要是碰瓷就不太好,要是碰杯就没事。
但是见小姑娘似乎很不安的样子,想来是家风严谨,担心她受责。况且人家也表示出诚意了么,又解除了误会,那就见好就收了,自然没口地否认:“无妨,原是小人的过失,小娘子是嘴硬心软,手下留了情呢。”
小姑娘悄悄把嘴一撇,谁对你留了情了!但好歹人家总是为她说了话,终于有了些许好感。
那也是看在他看起来不是太讨厌的份上,小姑娘心想。
误会解除,宾主皆欢。虽然没见着潘金莲本人,但是能得她青眼关照,已是王伦意外之喜。
从她的做法看,妥妥的良善人儿一个;从她的家世看,绝对的诗书礼仪之家。有这样的家世、有这样的家风,你说她在历史上的名声是特么的咋被败坏到如此不堪呢?
只是想到这其中或许有自己的一份力,王伦又果断地为自己开脱:所谓不知者不罪,并且物是人非,小娘子谅解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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