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树木,就有各种野兽来这里栖息,给狼群提供品种多样的食物。
很多,很多年过去了,也不知道狼跑水之地来了多少狼群,死了多少狼王,最终,还是那支用爪子,牙齿刨出清泉的狼群后代保卫住了自己的领地。
当然,这跟狼群为了那一股子清泉付出的沉没成本太大有关,关于这一点,人跟狼之间没啥区别。
狼群只要数量足够多,足够团结,且足够凶狠就能击败别的狼群,这没有什么好说的。
直到某一天,狼跑水来了更加强大的族群,狼几乎全员战死,伤痕累累的狼王不得不带着没有参与战斗的怀孕母狼跟幼崽仓惶逃离。
它们彻底的失去了祖先留给它们的领地,猎场。
能打跑狼的,自然比狼彪悍,勇猛,狡猾,阴险的存在。
能在戈壁滩上生活的存在,还必须比骆驼更能忍耐,比牛更能吃苦,同时,还必须比狐狸聪慧才成。
人,这种动物完美的符合以上所有条件,尤其是被陕甘回乱逼迫离开陕西四处流浪的云氏一族。
与狼群的争斗,云氏不可能毫发无伤,在付出惨重的沉没代价后,云氏一族埋葬了战死族人后,他们就留在了这片有水,有富饶土地的绿洲上继续生活。
苛政猛于虎!
这就是云氏一族宁愿抛弃富饶的关中大地来天尽头讨生活的原因。
这里没有官府,只有很多跟他们一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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