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她觉得没什么好落的,没必要郑重其事地书上大名,也不是不知道是她。但结束在这里,好像有种有始无终、空荡荡的感觉,就在落款的位置画了一个小狗态的自己。
只是很短的话,不到三分钟就能读完,但她写得磕磕绊绊。先是在手机便签上,写完又删改,去除不必要的口语,字迹工整地誊抄下来——不小心用了随手撕来的草稿纸,只好偷来敬亭的玫瑰香水稍作伪装。自由之水,这个名字好。
一连熬了好几个夜,她才真正忙完这件事,将心情完整装进信封,盖上火漆印章。本来一早过去就可以交给他,但她怕晚上的见面因此变得尴尬,犹豫到晚上才给。明天也可能尴尬,但是明天的尴尬就管不着了。
在拿回手机的同时,她默默将信摆在桌上。
按他含蓄的性格,应该也会不动声色地收下。
然而,她的手指才离开信封,他就将信接过,端在手里问:“给我的吗?”
不是给你,难道是拜神仙?
小钟低着头,讲话也不敢大声,只微微地“嗯”了一下。
好像哪里不太对。
她随直觉抬起头,正好捕捉他眼底一闪而过的得意。
这是故意问的。他在吃她的豆腐,想看她害羞。
你是高中男生吗?收到女生给的信就偷着乐,还不是情书——对啊,又不是情书,那有什么不好意思?
虽然信的内容比情书还怪。
夜里,她梦到第二天大钟跟她说:你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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