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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什么呢,也许还有,她遇到了路桦,她陷入了不公的境遇,她要反抗。
任晓枫做了一段时间路桦的女人,并且只做路桦的女人,如今她想做自己,只能把路桦踩在脚下,才能拿回自己的所有权。
意味着我是我自己,我不是谁的女人。
何况她和路桦没有夫妻关系,她们只是睡了一段时间,路桦只是给她挂名了而已。
只有性爱,加上各种匪夷所思的约束,各种社会道德层面的约束,让任晓枫真的成为路桦的女人,并且在意识中,她勤勤恳恳地做着这个身份,甚至当成了一种荣耀。
那种男权社会赋予了她阶级的荣耀。
至此任晓枫明白,女权是女权,厌男是厌男,但是,厌男和女权拥有密不可分的联系。
女人要拥有自己,就要把那些男人踩在脚下,去除所谓的从属关系。
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