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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已至此,一切尘埃落定,陈乐筝挂掉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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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被他好好照顾的陆温乔此刻终于放下了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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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都被堵了,只能这样了,”陈乐筝瞅了两眼,自顾自转移话题,先下手为强地问陆温乔,“我们农村都是这么吃早饭的,你是不是吃不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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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温乔安静了一会儿,看着陈乐筝不得不继续吃东西,才说:“我刚去国外的时候,其实很讨厌吃黄油抹面包,也不喜欢黑咖啡,但后来习惯了,能吃就行,甚至会开始觉得还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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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户外的空气十分清新,混着泥土的芬芳飘进屋里,檐角边滴落的水声很轻很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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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乐筝第一次没有闪躲地直视陆温乔,看见他眼下微青,像是一直没有休息好,低声说:“我不一样,我才不会喜欢上原本讨厌的东西,凡是喜欢的,我一定会一直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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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现在还喜欢喝果粒多饮料?”陆温乔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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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你居然还记得,”陈乐筝有点面热,笑了一下,“不过……后来我没买到过了,但他们新出的,也很好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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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喜欢喝这个,我也记得。”他不甘示弱地补充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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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温乔默了默,对他说:“可我从来都不讨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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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乐筝微微愣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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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好像比陆温乔直接说他喜欢上他了、是在追他,更让陈乐筝惊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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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认识将近二十年了,虽然中间有着非常多的荒芜地带和遗憾之处,但其中除了有突然的告别,还有突然的重遇,以及更突然的告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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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无论是陈乐筝的网页重见天日还是陆温乔驱车前来此处,真的都是凭空才有的情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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