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三姨太动了真感情,不只是消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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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子又说,两人在一起有五六年了,男的叫赵兴邦,四十一岁,没有工作,整日不是逛舞厅就是蹲戏园子听戏,不仅衣食住行依赖三姨太,还哄着三姨太拿钱捧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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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爷子拄着司的克,当着众人的面扬手甩了三姨太一记耳刮子,指着她骂“贱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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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姨太默默受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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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洋相,吾养条狗都比你忠心!”老爷子又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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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兴邦打扮得很花哨,嘴里更是灌了蜜糖似的哄得娇月拿他一点法子都没有。两人捧得是广和梨园的小生杨水笙,孤儿,原本是叫水生,不出名,赵兴邦欣赏他,劝他将“生”改成“笙”字,以免未来成了角,名字上不了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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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笙幼年习过青衣,成年后转习小生。面孔白净,气质儒雅,倒也不辱了他的名字,如涓涓流水一般柔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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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娇月在租的公寓里看见兴邦坐在水笙腿上,两人嘴对嘴,眼对眼,两件长衫如蛇一般纠缠不清,当下惊得弹眼落睛,捂着胸口,方知晓这赵兴邦原来是个男女通吃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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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笙大力推开了兴邦,擦着嘴,慌乱的理着衣裳怯怯地看向她,脸忽地涨红,忙道:“你别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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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有着男子不该有的媚,可他亦有着男子的刚强,他既是霸王别姬里的虞姬,又是玉堂春里的王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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娇月也说不清自己对水笙什么感情,她欣赏他,喜欢听他唱戏,可怜他孤苦伶仃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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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久了,两人关系变得暧昧起来,后来三个人索性如此不清不楚地交往到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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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头下着雨的时候,三人一道躺在床上,水笙被两人夹在中间,一只手握着兴邦,一只手勾着娇月,一只耳朵听兴邦说票戏的事,一只耳朵听娇月说家长里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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