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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想到原主的死和自己的穿书,他把摄像头挪到后面,果然在后脑勺处看到一片黏糊糊的血迹,此时已经结痂,快愈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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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主任务没完成,不能轻易狗带,因缘际会之下,自己便穿成了需要帮他完成任务的倒霉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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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别人是不幸,对他来说,却算是幸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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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他不想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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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要回去照顾爷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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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阵风吹来,顾小宝忍不住咳嗽几声,使劲回想《恋你至深》中关于原主的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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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主汉文名与自己相同,黔湘名太繁琐,估计作者嫌麻烦没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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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是蛊王最小的儿子,因为从小身体弱,承受不住阴气,加上已有一兄一姊,蛊王便没传他巫蛊之术,只希望他健康快乐、无忧无虑的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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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么长到二十岁,老蛊王觉得该为心尖肉寻觅一门亲事了。他年轻时曾救过沈老爷子,得知小儿子对沈确有意,便向沈爷爷提出结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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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门婚姻从来都不只是两个人的结合,可沈爷爷是性情中人,接到讯息后,立刻解除了和老牌豪门方家的婚约,力排众议促成了这门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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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沈确对原主没有任何感情,婚后洞房都没入,直接飞到欧洲。留原主自己一个人在新房,日日对着空荡的院子,与寂寞相伴,磨的人不人、鬼不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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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理来说,老蛊王如此疼爱小儿子,知道两个小辈感情不好,应该不会任由原主受此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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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就巧在原主对沈确一往情深,怕告诉家人,家人把他接回去,就不能继续和沈确在一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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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脑!真想掀开脑壳,把里面粉红色的垃圾抠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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