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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由参与听证的警官、嫌疑人及家长各自说明情况。
本案的承办警官秦勇介绍了一下他们承办案件的相关情况,“……等四人涉嫌聚众斗殴罪。”
四个少年和三位家长也依次发言。
“我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以后不会再犯了,请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有了第一个人的发言,第二个接着说道,“我知道错了,我愿意认罪认罚,请对我从轻处罚。”
第三个语速稍快,“我也知道自己错了,请再给我一个机会,对我从宽处理。”
第四个说:“我愿意认罪认罚,我保证以后一定遵纪守法,请对我从轻处罚。”
家长们紧接着说:“我家这孩子违反了法律,应当受到法律的处罚,我做家长的,请求检察院再给他一个机会,对他从轻处罚,以后我一定会好好盯着他。”
“我和他爸之前忙,疏忽了对小孩的管教,小孩犯了错,我们也有责任,我们以后会注意,请求各位看在他年纪还小,能从轻处罚。”
“我以后也会注意加强对孩子的管教,这次他也认识到了错误,愿意认罪认罚,请检察官能对他宽大处理。”
第三步,几位律师针对听证问题发言。
罗学海先发言,“几位嫌疑人都还是未成年,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希望能对其从轻处罚。我同意对其做不起诉决定。”
何天晴接着说:“第一,嫌疑人犯案时系未成年,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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