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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都觉得苏威说得有理。
刘方道,“我一直觉得,不管是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案件,他们这个证据分组都弄得挺好。”
书证,即本案相关的所有文书证据。
证人证言,与本案相关的证人所作的与本案相关的证言。
被告人供述与辩解,本案的被告人所作的自己和他人犯案的经过的供述。
……
有一种层层递进的感觉,全案证据清晰明了,不至于杂乱无章。
而姜海蓝在民事案件的庭审中出示证据,单以有人被打伤的案件举例,她举证证明原告被被告打伤,原告因伤在哪家医院住院治疗,住院多少天,治疗花费了多少医疗费,伤后经鉴定构成多少级伤残、三期是多久……
她在举证的时候还会一组组说明“证明目的”。
有逻辑性,有关联性,让人一听就明白她主张的赔偿金额是怎么来的。
杨坚听到这里不由得笑了,“不若哪一次刑部或大理寺审案也采取这样的举证方式,我与诸卿家去旁听,看看是否可取?”
看别人审几十次,不如自己实际操作一次。
刑部尚书梁昆和大理寺卿苏威对视了一眼,两人都觉得有点意思。
反正他们新朝建立,一切制度都可新定,天幕上有用的、能用的,用用又何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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