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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处是给对方留了准备时间?让对方能够思考和查资料——他看到了辩护律师发表意见时,公诉人拿着手机在现查资料。
毕竟是我方人员挨个说完之后,对方再一个一个地进行反驳。
甚至还加了一点“已经说过的就不要说了,有新的意见可以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