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对方听得懂他的话,也好像自己听得懂对方的话。
最后,借着他一通胡言乱语,成功帮猫儿吵赢了架——把大猫吓走了。
经此一役,猫儿更喜欢温飞雪了。
温飞雪那么爱它,明明不会猫语,连话也不会说,都愿意为了它去吵架——多么好的人!
所以它很喜欢往温飞雪身上扑,扑上了,就赖在上面不下来。
要么是拿绒绒的毛在温飞雪身上乱蹭,拿小舌头轻轻舔温飞雪裸露在外的皮肤;要么是在温飞雪身上张着爪子踩奶。
或者什么也不做,就窝在他怀里发呆。小眼神懵懵懂懂的,招人疼得紧。
猫儿就是这样表达喜欢的。粘着对方,一刻也不想分开。
至于陆言卿?猫儿不喜欢他。
在猫儿眼里,这个粉色衣服的男人,就是一个和它抢主人的大坏蛋。
他也每天在主人身上蹭来蹭去,也会去舔主人的皮肤,还会抱着主人发呆。
一个人类,学它们猫儿做事。
甚至有时候,他和主人进了同一间房间,还要撺掇着主人把本来在床上睡得舒舒服服的它赶下来!然后关上房门,把它关在外面,霸占它的主人!
猫儿偷偷跳到窗边去看过,那个坏蛋压着它主人,扒了它主人的衣服在欺负!
太可恶了!这人真的是讨厌死了!就像春天惹得人鼻子痒痒的桃花一样讨厌!
更过分的是,它还伤害不了他!
它抓他、挠他、咬他、撞他,对于他来说,好像就像挠痒痒似的,根本起不到一点作用!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3页 /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