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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饭时王氏故意拿话点春喜:“当娘的哪有不疼女儿的,若是我的女儿这样不明不白地被人害死,别说扔狗官臭鸡蛋,就是豁出这条命,我也要为女儿报仇。”
春喜没有半点儿动容,只道:“您要是真的心疼女儿,还是早点儿找媒婆给你女儿说亲吧。”
王氏不爱听这话,刚要斥责,又听春喜说:“我今天去给爹烧香碰到卫大少爷了,他认定我心机深重,离开卫家是故意拿乔,我若再不嫁人,咱们家怕是要大祸临头了。”
王氏脸色大变,连忙追问细节,听到春喜仗着有沈清渊撑腰把卫凌泽彻底得罪,气得摔碗。
“我怎么生了你这么个蠢货,大少爷分明对你有意,你服个软便是,你怎么能煽动外人去打他呢?”
“他的意思是让我做见不得光的外室,娘也不怕传出去让人戳脊梁骨?”
都说妻不如妾,妾不如妓,妓不如偷。
做人外室是最最下贱也最令人耻笑的。
钱氏和曹文都在,王氏没想到春喜会这样直白地说出来,老脸顿时臊得通红。
她强词夺理:“大少爷何曾说过要让你做外室,你若真的对大少爷没有爱慕之情,为什么不敢继续留在大少爷身边伺候?”
有三年功劳在,春喜要留下继续做卫凌泽的贴身丫鬟,便是正妻过了门,也不能发卖了她去。
只是会变成眼中钉肉中刺,日日被磋磨罢了。
王氏的不可理喻刷新了春喜的认知,她讥讽地看着王氏:“反正人我已经得罪了,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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