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藜麦一听,以及意识到菌子也是一种食物,还是一种可以长时间保存的食物。
听到藜荞说的菌子和疙瘩汤的巧妙搭配,肚子不受控制地发出声音。
“咕噜噜——”
藜麦还是第一次经历如此尴尬的场景,蜡黄的小脸上浮现出丝丝红晕。
但对面的藜荞却想到其他,懊恼地给了自己的额头一巴掌,喊道:
“哎呀!只记着兔子,都忘了做早饭了。大姐,我这就去做饭。”
说完,也不等藜麦回复,藜荞风风火火地拎着兔笼奔跑。
随即将兔笼塞进柴棚,这里有位置遮风挡雨,又远离洞穴,不会闻到异味,实在是不可多得的养兔子的好地方。
紧接着急匆匆生火做早饭,她还记得昨天大姐的话,早饭做的是大姐指名要吃的疙瘩汤。
嫩黄的蛋花、香软的面疙瘩、翠绿的野菜,混合在一起的色彩立即抓住人的视线。
创造出的香味也是勾人魂魄,藜麦几乎挪不开眼睛,死死地盯着眼前的美味。
等藜菽起床洗漱完毕,她已经喝完了第一碗疙瘩汤。
吃饱喝足之后,藜荞还没忘记起床时说的事,看了一眼大姐,又看了一眼二哥,开口道:
“二哥,我和大姐约定了待会儿去捡菌子,你去不去?”
“捡菌子。”
闻言,藜菽有些惊讶,因为他觉得藜麦的性子,看起来不像是能够长时间安稳捡菌子,总感觉那种画面和她豪横的武力值不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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