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胜胥…”洛烬念着名字,眉头就皱起来了,“十七岁?毛都没长齐吧?”她往下看记录,“擅骑射,精奇袭,尤擅…凿穿敌阵?”
她抬起头,满脸写着“你逗我?”
“小崽子,你确定没写错?十七岁?凿穿敌阵?你以为他是冠军侯再世啊?”
洛珩直视她怀疑的目光,语气斩钉截铁:“就是他。去年冬月,蛮族小王帐偷袭运粮队,他当时只是个斥候伍长,带着手下四个兄弟,硬是绕到小王帐侧翼。趁其主力被吸引,单人单骑,连人带马冲进对方中军大纛,一箭射死了蛮族小王帐的副将,引起大乱。我们大队人马才得以反扑,歼敌八百,保住了粮草。”
洛烬听得一愣一愣的:“单人单骑…冲阵?还成了?这…这小子是愣头青还是真虎啊?”
“是胆大心细,有勇有谋。”洛珩纠正道,“他冲之前,观察了风向、地形,算准了对方护卫换防的间隙,用的还是缴获的蛮族马匹和盔甲。他不是莽,是敢赌,而且赌赢了。这种锐气,这种在万军之中取敌将首级的本事,现在最缺!秦王留下的那支精锐骑兵营,被咱们打残了,但架子还在。太子肯定想塞个听话的草包进去,把这支力量变成他的私兵。咱们就得推霍胜胥上去!只有他这种狠人,才能镇住那些骄兵悍将,把这支刀重新磨快,握在朝廷手里!”
洛烬看着册子上“十七岁”那几个字,又看看洛珩笃定的眼神,心里直打鼓:“道理是这么个道理…可这也太…太年轻了!十七岁当个校尉都嫌扎眼,直接推去领一支精锐骑兵营?朝堂上那些老棺材瓤子,还有太子,不得喷死我?说我识人不明,任用乳臭未干的娃娃,拿军国大事当儿戏!”
她烦躁地抓了抓头发:“不行不行!风险太大!这小子听着是有点邪乎,可万一…万一他去了压不住场子,或者捅出篓子,屎盆子不还得扣我头上?我这刚在父皇面前刷了点‘朽木开花’的好感,经不起这么折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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