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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是星期五。”
正如老罗所说,同样的事情,警察大概隔段时间就会问一遍,顾明的回答没有任何的犹豫,甚至连思考的过程都省略了。
按顾明的说法,每周五是他和林琳约会的固定日子。他在学校门口接上了林琳,在市里逛了一会儿街,给林琳买了几件新衣服,吃了顿饭,就和林琳到了宾馆。
顾明这几年生意做得越来越大,家里的那位却到了人老珠黄、活该冷藏的年龄,他实在提不起兴趣,就指着在林琳这具充满了活力的年轻身体上发泄积攒了一周的欲望。林琳洗完澡,换好衣服之后,他就迫不及待地扑了上去。
可惜,这些年为了生意,顾明早在酒桌上掏空了身子,没坚持多久就一泄如注,躺在一边喘起了粗气。过了不到十分钟,他就沉沉地睡了过去。
“不对吧。”老罗目光如鹰一般盯着顾明,“林琳身上那些痕迹是咋整出来的?我提醒你,现在除了我们,没人会相信你,如果对我们有所隐瞒的话,你可就死定了。”
听老罗这么说,顾明咬了咬牙,像下了很大决心一样:“我不光是持久不行,做那事的时候有点小癖好,要不然提不起兴致来。”
“比如说掐脖子、咬人、打人?”老罗冷声问道。
“对。”顾明用力点了点头,说就因为这点癖好,这些年他换了好几个女孩儿,只有林琳能受得了,才一直保持着长期的关系。
“其实,也不是受得了。”想了想,顾明又说道,“其实是她男朋友的原因,我总觉得,她男朋友压根儿没把她当人看,就把她当成赚钱的工具。”
“哦?咋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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