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作为或者违背民意的总统长达四年或者五年,其间无任何办法撤换之。还有个问题是总统任期有限,因此当选总统势必把心思花在谋求连任上,为此不惜干出许多极端的事情来。另外,如果国家没有健全的党派政治,则政府和议会之间的冲突可以导致国家陷入瘫痪。
内阁制是英国人发明的,受英国影响很深的国家,诸如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等国也都实行该制度。它的特点,是把国家元首与行政元首分开,国家元首或是世袭的国王或皇帝,或由人民选举产生,不过是个虚位。行政权力完全落在内阁中,内阁首相(或总理)以及阁员常常就是议员,由国会选出或经国会同意,如同公司的董事会一般。内阁直接对国会负责,间接对选民负责,而国会对选民负责。国会有权以投不信任票的方式罢免内阁,而首相(或总理)也可以解散国会。
这种制度的优点很明显,第一就是它把行政班子的执政直接暴露在国会的监督下,能及时充份地体现民意。和美国政府不同,内阁得天天坐在国会里和反对党吵架,每一个小动作都让对方看得清清楚楚,双方关于重大政策的辩论通过媒体转播,直接就在人民眼皮子底下进行,几乎没有什么作手脚的可能。
相比之下,总统制体现民意的方式很间接,而且是一次性的。人民只通过选举总统来表明意向,完成“一次性委托”,此后选民们对于总统的制衡与监督相当的有限。
比起来,内阁则随时得到议会以及全国人民的监督,政策出笼前要经反复辩论,大众能将利弊看得清清楚楚。
谁控制了国会,谁也就控制了行政班子,因为内阁总是国会中的多数党人选出来的。从三权分立的角度来说,这似乎不合理,因为它没把行政和立法彻底分开。但恰恰因此,它可以保证及时把庸才换下来,也可以保证深得人心的行政首脑长期执政,不像美国那样,总统到了第三年就得考虑饭碗问题。
内阁制最大的毛病,还是它和国会的矛盾可能导致国家瘫痪。这种制度的运作前提,是要有一个能够控制国会的政党或多党联合体。
内阁是国会多数党选举出来或同意任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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