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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箱中装的,正是一只黄毛小狗,眼睛似铜铃,只伸着舌头嘶嘶喘气,一声不吭十分乖巧。
他们今日来,不就是为了将狗送回去的吗?
前日他们在城南这边玩,远远就瞧见了这只叼着馒头的小黄狗,走进一看才认出来,这是程见书的狗,好像是叫金豆子来着。
恭吉哥说把它带回去,等程见书干着急找不到狗来求他们。
但谁知这小狗皮得很,仅仅不到两日已经咬坏了他们四五双靴子,纯纯还没伤敌,就先自损了八百。
于是今早一起来,他们就商议着把狗送回去继续祸害程见书,可不知道庄恭吉怎么想的,目送他们一行人离开,又让他给抱回来了。
提起这来,庄恭吉有些得意:“这你就不懂了吧.”
他这叫留了一手,沈窈虽答应过明日回来,可她和程见书一伙的。
程见书跟他有过节,保不准两人再变卦怎么办?所以他留着程见书的小狗,若是明日无人来,他就把小狗在庄家宅的消息放出去,到时候程见书就算不想来,也得带人来救狗。
正解释到一半,却没有收到小弟夸赞的声音,庄恭吉不由觉得奇怪,这时候小弟该说他果然机智了啊,怎么如今如此不上道了?
回神过来,却发现小弟正站在前面院子门里,直愣愣正伫立不动。
夜色昏暗,他又背对着自己,庄恭吉难免会往不太好的方向去想,急忙上前推了推他:“往里走啊,站在门槛里这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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