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会被人低看一等。即使有个别胡人居住,也都改换赵人服饰了。
但这日不同,街上有不少人纷纷穿起胡服来,尤其是年轻人。想到父亲也是穿着胡服上朝的,菲菲后悔未能穿套胡服出来。
转有两条街道,菲菲决定走向更偏远的地方,那儿是富商与寻常百姓杂居。
刚刚走到一条街头,菲菲听到前面在胡喊野叫。菲菲急跑过去,见是一群孩子在群殴一个穿胡服的半大男孩。
胡服男孩蹲在墙角,全身缩作一团,两手护头。六个与他年龄差不多的孩子,看样子全是富家子弟,正在轮番对他拳打脚踢,一边打,一边骂不绝口:“你个丧家犬,还敢穿胡服哩!”“揍死你,让你老子来领全尸!”“他老子早就崩了,烂尸也没人领!”“我早就看你不顺,今朝刚好逮到你……”
胡服男孩一句不讲,只是缩在墙边,任由他们踢打。
“你个丧家犬,做缩头龟呀!”为首一个跨步上前,一把抓住胡服男孩的头发,拎他起来,另一手卡住他的脖颈,将他顶在墙上,转对另外三人,“把他的两只胳膊扭住,让他护个鸟!”
“对对对,就让他护个鸟!”另一男孩话音落处,飞起一脚,刚好踢在胡服男孩的裆中央。
随着一声惨叫,胡服男孩两手捂在裆里,一张俏脸在痛苦中扭曲。
望着胡服男孩的惨样,几个官家子弟哈哈大笑。
为首男孩再次拎起他的头发,按在墙上。
踢裆的男孩抽出剑,把剑尖顶在胡服男孩的俏脸上:“你个丧家犬,长得倒是俊哩,像个小娘们!爷今儿手痒,给你纹个字,让你更好看些!”转对另一男孩,“谁带墨汁了?”
几个孩子尽皆摇头。
“没有墨汁,哪能办哩?”那男孩略略一想,一拍脑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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