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也在燕地。除籍即意味他们在燕地的任何所有都将被合法剥夺。三百石则为中大夫的年俸,石为燕室所赐的粟米计量单位,也代表朝臣在朝中的地位。三百石以上,换言之,就是中大夫以上的朝臣了。
果然,翌日上朝,朝堂上齐刷刷地站满朝臣。
坐在王位上的不是子之,而是太上姬哙。
放眼望去,子之亦不在朝堂。
“诸卿听旨!”太上姬哙没有过多的话,开门见山。
众臣不明所以,纷纷改坐为跪,朝太上叩首:“臣听旨!”
“将你们的金印悉数拿出,放在面前。”
众臣拿出印授,放在面前。
“收印!”太上姬哙看向内臣。
“太上传旨,收印!”内臣朗声传旨。
四名宦臣分作两组,一持盘,一收印。不一会儿,所有印玺尽入盘中,摆至姬哙面前。一排排的印玺整齐地码放在龙案上,发出灿灿的金光。
“诸卿听旨,”太上姬哙再次出声,“这些印玺为姬哙即燕王之位时颁予众卿的,姬哙今已不在其位,理当收回。三日之后,所有印玺由方今燕王姬之重新颁发,众卿宣誓效忠,钦此!散朝!”
姬哙的这一招是绝妙的。于官员来说,印玺即权力。何人发印,官员自然向何人效忠,这是周室成例。姬哙颁印,这又收印,由子之重新颁发,从因果上讲,也是合理的。
问题在于时机。收回玺印本该在其禅让时同步进行,或在他收印之后,由新的燕王当场宣旨任命,重新颁印。
然而,禅让制久未行施,姬哙不懂,子之心急,鹿毛寿之流更不会想到这层。所有人关心的只是禅让仪礼,权力交接中最最重要的一环,印玺的收与发,竟然被忽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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