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和辛越共享的不止是她不光彩的过去,还有今天共同犯下的通奸之罪。
辛越没觉得自己干了小叔的女朋友是件多么罪恶的事,他心中冉冉升起的痛快被怨气压了一头。
安云暄甘愿和这些歪瓜裂枣凑一块是不是在糟践她自己?还是用来嘲讽他的,她宁愿和一个爹味法学男交往也不肯回头找他?说的第二任又是什么意思,暗示他们以前也只是装的,表面功夫没做足,炮友都做不成?第三任呢,她不该是从里面吸取教训,再也不往狗屁爱情火坑里跳吗?
而且为什么是三个?她也懂那套“问前任一律说三个”的套路?
哦不对,算上他自己是四个。
“遇到庄翊的那天我只当是一个巧合吧,他给我的第一印象……很温文尔雅的一个人。在大学那种环境待久了,不大相信这样的人会是我们学校的老师啊。我没想太多,我还赶着吃完饭去做晚上的助教。后面他要了我的联系方式,约我出来,我也没往那个方面想,我说举手之劳,就一张卡,老师您不至于吧。他说他想以交往为目的追求我。要细说起来,虽然不是直系师生,但他的确是我学校的老师,我只是一个学生,公然搞师生恋,那道德上是有瑕疵的。”
安云暄连叫床到讲述,讲得口都干了,也没喝过水,辛越听了老半天,才幽怨地说了第一句话:“他本来就是!”
“……”安云暄的思路断了一下,“你想说他是来骗我对吧?当时我一无所有,我也这么想,有的人不图身体不图钱,只求一个掌握他人心理再摧毁的快感。我不知道我有什么吸引他主动追求的地方,他说他喜欢我,他给我送钱,给我介绍工作……很虚幻,真的,从庄翊这个人再到他的爱。可是我也对他产生了感情。”
辛越气无可气了,他就算现在是一具尸体,那他的精液还在她阴道里汩汩流淌呢。她刚做完爱,就敞露着下体在他面前说她如何爱另一个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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