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木樨草号”的船在海难中损毁,四名船员搭载救生艇,开始了茫茫大海上的漂流。由于缺乏食物和淡水,20天之后,其中三名船员杀死了剩下一名生病的船员——年仅17岁的少年理查德·帕克。三名船员以帕克的血肉为食,支撑了剩下的5天,终于等到过路船只救援,并顺利返回英国。在英国,他们被逮捕,一系列的争论之后,法官最终判处直接参与谋杀的两人死刑,却又提请女王对其进行特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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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确立了英美法系中最重要的判例之一:即极端情况下的生存威胁,并不能构成谋杀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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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今的y-g市,也面临着同样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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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变”发生期间,每个人都可以说是处于生存威胁当中。为了获得更大的,活下去的机会,一些诸如抢夺食物、吃食尸体、谋杀他人之类的行为屡见不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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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怎么处置这些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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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界专家们为此开了两天的会,还是没能拿出一个相对合理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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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如今的信息时代下,这样爆炸性的新闻,早已传播得全球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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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该如何处置灾变期间的平民犯罪行为,道德与法理上的舆论争议,在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不同语言的每一个社交平台上激烈地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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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各样的观点,充斥着媒体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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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人认为谋杀在任何情况下都是无法原谅的,但在特殊情况下,属于可以理解的做法,应该予以减刑;至于抢劫这样的小事,更是没有必要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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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有些人坚持声称,灾变中的y-g市并不属于不伤害别人就会死的情况——毕竟,有许多人既没有杀人,也没有抢劫,却依然幸存到了现在,法律的权威绝不允许在这样的情况下动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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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观点认为,由于这些犯罪行为牵涉的人实在太多,证据又因为“灾变”大量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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