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的,连同小孩的哭闹声,热闹的很。
于是,方明华每天晚上都猫在门卫室奋笔疾书,只是到半夜肚子经常咕咕叫。
可惜这时代没什么外卖,连方便面也很少见,方明华只好吃准备的冷馒头充饥。
方明华一天老是泡在单位值班,很快引起老妈的疑惑。
“咦,这娃咋了,怎么老是值夜班?是不是单位领导欺负他?娃他爸,你去找领导说下,娃身体垮了咋办?”张凤兰唠叨起来。
没想到方长河眼睛一瞪:
“你瞎咋呼啥!看个大门,值个夜班就把身体弄垮了?和我当年去修水库相比,算个屁?”
张凤兰顿时不说话了。
今天又是夜班,方明华在传达室里一直写到半夜两点,才最终完成这篇小说。
揉了揉有些发酸的手腕,看着厚厚的稿纸,心里挺有成就感。
其实字数也不多,也就四万字左右,勉强算一篇中篇小说。
在这个没有电脑的年代,手写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
边思考边写,写完一段情节还要不停修改,毕竟这是严肃小说不是网文,必须注意人物刻画、环境渲染,情节处理......
修改完,看到涂涂抹抹看不清楚还得重新誊写,就4万字的小说整整用了二十天时间。
陆遥写的《平凡世界》百万字,耗时整整六年!这需要多大的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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