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出一只眼睛,看着邹良一个人坐在滩上,上头是月亮,前面是溪水,他们的距离越来越远。
他怎么还不回去,他向来不喜欢村子的,泉灵溪有什么值得留恋?邹良在想什么,他会不会再也不回来了?乱糟糟的心思让他的脚步变得沉重。
上了村道,家就在前方。刘合欢的死让他最近无端迷信鬼神之说,他又想起来生。真有来生,他想变成女孩子,跟邹良在村里正大光明的恋爱,任谁见了都得说他们般配。又或者邹良当姑娘也可以,他皮肤白,肯定很漂亮。
合欢花香气袭人,宋迎春从自己荒诞的念头中清醒,一抬眼,他已经回到自家的院中,站在合欢树下。
晨曦照亮云层,光和云飘在山峦之间,山里草木气浓郁,清脆的鸟从林中传来。邹良的鞋子被露水打湿,沾上野草砂石。刘合欢的坟在山腰上,他爬的很快,没等太阳正式升起,邹良便找到了那堆新鲜的黄土。
坟前立着块青灰的石碑,刘合欢的名字刻得锋利清晰,旁边是“孝子宋迎春”。邹良在坟前跪下,磕下三个长头,他对着墓碑开口:“合欢娘,我昨晚想了一夜,我还是很喜欢你们家迎春。”
“对不起啊,合欢娘。”
——
高铁在轨道上疾驰,邹良支起桌板打开电脑,给报考单位发说明函,面试他弃权了。泉灵村,江州县,邹良再没了眷恋。从一开始,陈春梅给他设置的命运,就是刻苦读书,从小地方走出去,混不下去也不能灰溜溜地回去,更何况邹良混的不算差。
合上电脑,邹良朝窗外看去。旁边的位子上坐着一个带孩子的女人,三四岁的小男孩很不安分,毛茸茸的脑袋在阳光下晃动,让邹良看不清外面的风景,只能依稀瞥见金黄的稻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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