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武帝信以为真,便草率地处死了李陵的母亲、妻子和儿子。
据汉朝的刑法,死刑有两种减免办法:一是拿五十万钱赎罪,二是受“腐刑”。
司马迁官小家贫,当然拿不出这么多钱赎罪。
腐刑既残酷地摧残人体和精神,也极大地侮辱人格。
司马迁当然不愿意忍受这样的刑罚,悲痛欲绝的他甚至想到了自杀。
可后来他想到,人总有一死,但“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死的轻重意义是不同的。
他觉得自己如果就这样“伏法而死”,就像牛身上少了一根毛,是毫无价值的。
他想到了孔子、屈原、左丘明和孙膑等人,想到了他们所受的屈辱以及所取得的骄人成果。
司马迁顿时觉得自己浑身充满了力气,他毅然选择了腐刑。
面对最残酷的刑罚,司马迁痛苦到了极点,但他此时没有怨恨,也没有害怕。
他只有一个信念,那就是一定要活下去,一定要把史记写完,
正因为还没有完成史记,他才忍辱负重地活了下来。
“李陵军且走且战,马上就要走出大山,距离平地只有四五十里;”
“匈奴军也准备做最后一搏,如果李陵军到达平原便撤军。”
“但此时汉军中一个军侯因被校尉羞辱而叛逃匈奴,并将军中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5页 / 共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