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群字长文,颍川郡许昌县(今河南许昌)人,三国时期政治家、曹魏重臣,选官制度“九品中正制”和曹魏律法《魏律》主要创始人。
陈群出身颍川郡世族,刘备担任豫州牧时,礼聘陈群为别驾;
后来曹操攻破徐州,陈群转投曹操,多次出任县令,被选为治书侍御史;
魏国建立后,陈群升任御史中丞。
此后,陈群又转任侍中,兼任丞相府的东、西曹掾。
曹丕还是太子时,就对陈群十分敬重。
建安二十五年(公元220年),曹操去世,曹丕继位为魏王,提拔陈群担任尚书,封昌武亭侯。
“曹丕称帝后,陈群升任尚书仆射;不久升任尚书令,晋爵为颍乡侯。”
“黄初三年(公元222年),曹丕南征孙权,陈群兼任中领军,获授节仗,负责指挥水军;后来又升任镇军大将军,录尚书事。”
“黄初七年(公元226年),曹丕病重,遗命陈群与曹真、司马懿等辅佐朝政。”
“魏明帝曹叡继位,陈群晋爵颍阴侯,获准开府治事;不久,陈群升任司空,位列三公。”
“太和年间,大将军曹真上表请求伐蜀,陈群屡次劝阻;”
“青龙年间,曹叡大兴土木修筑宫殿,陈群上表劝谏。”
“青龙四年(公元236年),陈群去世,死后追谥为靖侯,他的儿子陈泰继承爵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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