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都没能善终,考察他们的举动和处事的方法,可以说他们最终招来灾祸、获取罪过,都是自己造成的。
明朝学者李贽评价:刘封虽然不曾出兵救援关羽,但是他的罪过与糜芳是一样的,都是迫不得已、情有可原。
但是如傅士仁和孟达两个人,则是叛逃投敌的乱臣贼子,罪不容诛。
凡是读史的人,应该根据事情的原委来定罪,才不会冤枉人。
清初学者毛宗岗评价:刘封拒绝孟达的劝降,和糜芳跟从傅士仁投降孙吴有区别。
但是既然能够在最后拒绝听从孟达,为什么不能在一开始就拒绝听从孟达呢。
既然能够斩杀孟达的使者,而不向曹魏投降;为什么当初却听从孟达的蛊惑,不发兵救援关羽呢。
从南郡发兵救援樊城很困难,糜芳不听从傅士仁的劝降就必死无疑;但是从上庸城发兵救援麦城却很容易,
刘封不听从孟达的蛊惑,未必就会丢掉性命。遗憾的是,他明白得太晚了。
相传三国时期,刘备攻占樊城,打败曹魏将领曹仁,在庆祝战绩时看到樊城县令刘泌的身旁站着一位器宇轩昂的英俊少年,问起姓名,才知是刘泌的外甥寇封。
宴席开始,随军厨役上菜时不小心将肉块遗落在地,寇封竟随手拣起,放进口中吃掉。
此举引起刘备的爱慕,将寇封收为义子,改名刘封。事后,刘备问刘封:“何以见肉落地,不去灰沙,不责下人,随口吞食,是何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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