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狡辩!
“陛下,这件事该怎么处置?”
张之洞询问李奕道。
李奕神色微沉,开口询问道。
“按照新编大唐刑律,当街杀人,该怎么处置?”
张之洞稍稍回想,然后说道。
“回陛下的话,按照新编大唐刑律第12条规定,杀人者,视情节轻重,以及影响是否恶劣,可判处死刑,无期徒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流放……”
“若有爵位在身者,可削爵抵罪。”
之所以同样是杀人,判处的处罚不同,主要是因为分情况。
比如说仇杀和凶杀,那就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情况。
按照大唐刑律子女为报父母之血仇,杀人者,可酌情减刑,大概率是十年或者流放。
而如果是凶杀,奸杀,甚至是连环杀人,等影响较为恶劣的,那就大概率是死刑。
而云妃兄长所犯的案子,摆明了是凶杀,且还是当街连杀数人,影响极其恶劣。
再加上如今大唐非军功不得封爵的规矩,是故,云妃家并没有爵位可以抵罪。
死刑没跑!
但是,张之洞最终却是作出回答。
“以云妃兄长的情况来看,应该是流放!”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10页 / 共1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