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
“这……”怀王的怒气又起来了,“他与寡人签下契约,承诺将商於六百里归还予楚,可他……末了只说是六里!这难道不是欺骗寡人吗?”
“若此,是欺大王了。”苏秦拱手,“张仪既犯楚律,自当以楚律治罪。就臣所知,依照楚律,无论何人所犯何罪,皆要过三堂会审。三堂会审,需要的是证据。只有证据确凿,有司才能依据楚律,定其罪,刑其身。大王起诉张仪欺楚,过三堂会审了吗?如果过了,证据何在?如果证据只是契约,而那契约已让秦王烧了,构不成证据。至于在场楚臣的证明,可作人证,但这人证合于楚律,却不合于邦交常理。邦交常理是,两国交战,不斩使臣,而张仪的身份是秦使。秦使涉险欺诈,无论是大王认定还是楚臣证言,皆为单方之辞,秦人是可以不认的。不认则起事端。大王在此单方斩杀秦使,是不循事理。大王不循事理,秦王就可以此为据,张扬于天下,大王也就失义于天下。大王失义于天下,则失天下之助。届时,秦人得助,大王失助,若是两国交战,大王能有胜算吗?”
“你是说,我大楚战不过他秦人?”
“就臣所见,秦、楚已历数战,结果摆在那儿,望大王明鉴!”
“苏子,你……”怀王气得手抖,喘会儿气,“寡人这就讲给你实情吧,与秦人数战,楚人确实未占上风,可寡人复盘,没有一战是秦人当赢!公孙鞅袭我於城,是偷袭;景翠战于淅水,是败于兵器;屈丐是败于秦人的侥幸;至于寡人亲征,秦人胜在张仪连横四国,齐人偷袭我取胜。今朝不同,我大楚上下同欲,苏子你也复纵五国,我无后忧,韩人亦不敢动,寡人单挑他一个秦王,哼,”将几案震得啪啪直响,“鹿死谁手,这还未定呢!”
“大王,”苏秦盯住怀王,语气平淡,“请不要生气,冷静解析。就眼前情势,我们抛除纵亲五国,抛除韩国,惟有秦、楚再战,臣敢问大王,何以取胜?”
“我大楚地阔人众,即使与秦国拼人,也是三打一,难道还不能取胜吗?”
“大王熟读史书,战争胜负是拚人数所能决定的吗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42页 / 共4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