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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野猪王,狩猎成功!”
......
戈登枕着双手,仰躺在返回科科特村的草食龙货车上,闭着眼回忆着过去两天中所发生的一切。
巨大的獠牙作为战利品摆在戈登身旁,相较之下,那四根普通大野猪的獠牙,可就太不起眼了。
四十多岁的货车主大叔不时回头瞥那颗巨牙两眼,望向戈登的目光中充满了敬佩。
这位大叔与戈登可是老熟人了,后者平时常常搭他的顺风车,往返于修雷特森丘与科科特村之间。
车主知道戈登年仅十六七岁,也知道戈登是个两年前才开始训练的新手猎人。
尚未成年的新手猎人,凭借最基础的训练用装备,成功狩猎大野猪王,这可是放在米纳加尔德城都会引起小轰动的新闻啊!
这样的人物搭车那能叫蹭车?明明是自己蹭了人家的一路护卫好么!
路上一天多的时间眨眼而过。
当戈登带着大野猪王的獠牙回到村子时,瞬间引爆了这个偏僻又平静的小山村。
大家纷纷惊叹着,“自那位英雄之后,未来的名猎人就要从我们村里诞生了!”
而相较于村民们不知就里的惊叹,被戈登称为教官的欧尼斯特的反应,就只能用惊悚来形容了。
“你真用猎人小刀狩猎了大野猪王?”教官满脸的不可思议,但有那根两米多长的巨牙做凭证,又由不得他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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