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里面用的比喻纷纷摔倒,叔叔是那种能迷死女人的男人,连刘妈做菜的速度都比平时快了不少。虽然他在十岁的时候就把房子过户给她,但是她还是默认这里他是主人。她配得感很低的。
爱娇的神色跟他讲话,端着糖水忘记喝,杯口的液体要浇下来的时候被他提醒,才发觉,于是慌慌张张去摆好。走过去的时候想走姿好不好看,嫌拖鞋拍打地面的声音太响。她踮起脚拿咖啡杯给他泡咖啡,上衣往上提,露出草稿纸一样白的腰腹来。
那么细,那么白,白得不知道要涂画什么上去才好,如果摁下去会留下手印。
他说下次的家长会他去,刘妈不用代劳,她放咖啡豆的手一抖,豆子落下去劈里吧啦好像鼓掌,她背过身收拾实在忍不住要笑。喜欢星期叁,宁愿天天都是星期叁。
叔叔在各种场合接电话说的最多是“我老婆”,明明有时候是借口,但从他嘴里说出来就那么爱,他是说什么别人都愿意信服的男人,所以做生意才要成功。老婆在她听起来好像循环的起点,因为接下来就有人说他们十几年如一日那么恩爱。她知道他和他老婆。
那天是在写字楼他办公室,本来她趴在那里写作业,秘书说方敏在楼下了,他于是叫她到秘书办公室去写作业。隔了玻璃门,她偷听到他们接吻的声音,听到他讲老婆,她后来在港剧里面听到老婆两个字总是要掉眼泪。
她十七岁的时候喜欢看东京爱情故事,越直白越矛盾的东西她就喜欢,喜欢完治没选莉香,喜欢铃木保奈美的衣服,她会在日记本里面写如果叔叔来演完治,那么就没有人会责怪那样光艳的一张脸。
啊,看电视剧想到他,吸奶茶珍珠被堵在吸管里想到他,男生递过来要微信的小纸条也想到他。叔叔无处不在,却又总是真正缺席她长大的许多瞬间。
风把裙子吹成茶壶肚子,她的手臂伸出去是茶壶嘴,心事滚烫地倒出来,没有茶杯可以接住她。她每次都要特地搭配好见他的衣服,有时候玛丽珍配格纹短裙,有时候男孩子气的短裤配娃娃领上衣,他从来不看。他在走神,被她提醒才会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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