挺符合她的审美。
当下决定,等会儿一定要用老头的卡大刷特刷,谁让他昨晚在演出前故意唱衰她。
没多久,一道牛津皮鞋踩在厚重地毯上的闷响自远处传来,驻足在她的身后。
盛怀宁指尖拢起,捏着香槟杯脚,慢慢转身。
邵景初抬了抬手,袖口往上滑了半寸,线条流畅而有力的腕上戴了款满钻的手表,上一次出现是在苏富比拍卖行,有价无市,让人望尘莫及。
她不露声色地多瞧了几眼,胸针、领带夹、袖扣竟都是同一规格的。
不能用一套房来形容,这是将一整个小区都穿在了身上。
见她视线低着,邵景初往前靠了两步,语气很是殷勤,“宁宁,还以为你不会来了。”
盛怀宁闻言干笑了声,“卲公子还是叫我名字比较好,况且,您难道不知道我是为什么来的?”
邵景初自知理亏,不与她争辩,只从经过的服务生端着的托盘里拿了杯起泡酒给她。
酒液是明亮的黄色,很浓郁的热带水果香,入口顺滑,酸甜清爽,是她最常喝的那款。
盛怀宁没接,指腹摩挲过手
中的杯身,姿态懒散,礼貌中带着几分疏离。
她张口胡诌:“身体不适,饮不了酒,邵公子请便,不必理会我。”
邵景初斥巨资办的这场酒会,自然不会心甘情愿就放眼前的人走。
他没忘了盛怀宁在港城是出了名的难追,爱与不爱对他来说都不重要,只是征服欲是许多人骨子里都会有的东西,越得不到才越有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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