爹好歹是公众人物,我恰好认识几个颇具新闻人素养的营销号,即使之后热度被压下去,我也能利用舆论搞他一下,他爹估计也会管住他免得丢人。如果造成的社会影响够了,不用我另寻它法,都会有人治他。
不过写通稿也要时间,我得先请两天假。所幸家里还有泡面,目前就不出门了,看到傻鸟前任派来的人就烦。
当然,不排除他们会直接上门骚扰。但是连放高利贷的讨债都不至于那么快就私闯民宅,竹田也有时间和我耗,我倒是不担心短时间内会上升到入室威胁这种地步。
会也无所谓了,老娘烂命一条就是干。
“先这样吧,”我做好决定,便觉得无聊地打了个哈欠,准备先休息一晚,明天再找通稿,“反正现在着急也没用。”
毕竟我只是普通上班族,没什么运动的时间和习惯,武力不足,更不可能单枪匹马杀出去。认识的人里面也没有能提供保驾护航的能力……
等等。
神使鬼差地,我想起今早随手放在茶几上的名片。
小小的一张,白色的,由于惯性滑到了我放得乱七八糟的纸质文件下面。我特意翻找了一会儿才找到它。由于不想多生麻烦,我没有开灯,只是借着手机的光再看了一眼名片上的花体字,一股诡异的、缘分般的直觉倏地如电光火石擦过脑海。
我察觉到心中的某种玩笑心、好奇、万一有用的侥幸与平白无故的信任感,又想起小孩从帽檐下抬起来看我的黑色的眼睛,点开了拨号界面。
要是能解决,搞不好还能省了很多事。
可如果是真的小孩玩过家家,岂不是害了人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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