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太近就是这样,不好评论,大家各有各的账目,各有各的立场,自然也说不上什么公道话。
朱翊钧余光瞥见张瀚面含隐怒,一副蓄势待发的模样。
见状,他连忙履行控场职责,轻咳一声:“国家大事,冤不冤的,不宜在此处讨论,栗卿不妨直言,汪直案与海运有何关系?”
政事嘛,上价值的事往后稍稍,陈说利弊才是题中应有之义。
张瀚的话被憋了回去,王世贞也默默住嘴。
栗在庭顺势接过话茬:“回禀陛下,此事说来话长。”
他顿了顿,斟酌言语长话短说:“臣奉命筹建福建市舶司,如今衙门、港口、航线、外藩、海商等诸多事,概已完备。”
“沿袭祖宗成法,沿海去处,下海船只,由市舶司发放号票文引,许令出洋。”
“循正德十二年旧例,命出海商船,及番国进贡并装货泊船,榷十之二。”
明朝海禁二百年,品种和目的都大不相同,什么祖宗成法都能找到。
明初太祖年间,海禁多是出于防倭。
概是“禁民海捕鱼,以防倭也”、“凡番香、番货,皆不许贩鬻,其见有者,限以三月销尽”这种临时性的政策。
在倭寇消退后,成文的明令只是禁止“擅造三桅以上违式大船,将带违禁货物下海,前往番国买卖。”
这里的违禁货物在大明律中有一个名录,只有“马牛、军需、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4页 / 共16页